北京毒狗案二审结果出炉 维持原判。4月16日,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一审查明,2022年9月,北京朝阳区某小区居民张某华因不满小区内电动车被犬只撒尿、划损等问题,于9月13日晚上8时许,在小区内将含有氟乙酸钠的灭鼠药与煮熟切碎的鸡脖子混合后投放在快递柜等地点附近,并将容器扔到了小区的垃圾桶里。

张某华的行为导致11只犬只中毒,其中9只死亡,2只经抢救生还,还有2只流浪猫舔舐后死亡。该小区居民李女士的爱犬Papi是一只13岁的白色西高地犬,也是受害者之一。案发后,李女士放弃工作,自学刑法,持续奔走、发声:“我只是想为那些不会说话的生命讨一个公道,想让更多人知道,投毒是犯罪,投毒是刑事重罪。”
2022年9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张某华投放危险物质”一案立案侦查。2023年10月26日,该案开庭审理,李女士等11名被害犬只主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历经九次延审,2025年12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一审宣判,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张某华有期徒刑四年。
一审宣判后,李女士等10名被害犬只主人提出抗诉申请,但被驳回。张某华未提出上诉,该案刑事部分判决生效。据央视法治在线报道,该案民事部分一审判处张某华向11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1千元至2.2万余元不等。李女士等5名受害人提出了民事上诉,主要诉求之一是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