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10时,“广东廉江一家三口被邻居杀害”一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被害人潇潇(化名)的姐姐叶女士在庭审结束后表示,法院将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审理结果。

检察官结合相关材料向审判长建议驳回被告叶某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叶某某上诉理由为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希望从轻判决,但未提出新证据。
叶女士称,庭审过程中,叶某某辩称作案时自己处境被动,因潇潇一家对其产生威胁才动手,同时表示后悔,恳请从轻判决,但全程未向被害人亲属道歉。他始终以感受到威胁为由辩解作案缘由,即便提及后悔,也没拿出半点歉意,从头至尾都没道歉。
被害人亲属何先生表示,案发至今,叶某某及家属从未主动道歉,对于叶某某的上诉行为,他深感不满。他表示实在不明白叶某某怎么有脸要求轻判,并且还要陪着他再走一趟法院流程。
叶女士则表示,目前只能耐心等待二审结果,坚信二审会维持一审原判。
据此前报道,今年春节后,被害人潇潇带着两个儿子返回广东廉江娘家暂住。3月27日晚,同村村民叶某某骑摩托车持刀闯入潇潇娘家,将潇潇、潇潇母亲和大儿子三人残忍杀害,小儿子在睡梦中逃过一劫。
何先生称,4月26日廉江市公安局鉴定显示,叶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可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8月18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确认,叶某某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结合案件细节判断,其犯罪时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犯罪后果有明确认知,且作案手段特别凶残、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情形,故不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