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精神医生诉苦却被强制收治161天女子司法鉴定难摘帽!
被精神病”的人,该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这个问题成为重庆女子潘红英最大的困惑。去年,潘红英发现,她的信息被录入卫健部门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而司法鉴定和医院诊断明确其无明显精神障碍后,她希望卫健部门把其信息移出该系统。渝中区卫健委书面答复称,上报流程符合规定,因此无法为其移除信息。
从2021年到2024年,潘红英因家庭问题,先后两次被送入精神卫生中心收治,累计161天。在出院后,潘红英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明确其无明显精神障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多家三甲医院检查结果也均是无精神障碍。可因一纸之前的入院诊断,她的信息被录入卫健部门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无法移除。为摘掉“精神病”的帽子,她将所属街道和派出所告上法庭。

“被精神病”后累计收治161天
2021年,潘红英的感情陷入僵局,伴侣梁某突然失联,照顾年幼孩子的重担、家庭全部开支压力,悉数压在她一人身上。“梁某大约八个月处于失联状态,我找不到他,电话也打不通。”潘红英说,那段时间里,她一直处于失眠、焦虑状态。
为改善严重失眠问题,潘红英主动前往离家30余米的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睡眠科进行咨询。在与医生沟通时,她向医生倾诉孩子哭闹不止、生活压力太大。情绪失控之下,她脱口而出:“有时候真的不想活了。”这句话被接诊医生定义为“存在自杀及伤子风险”,并迅速通报辖区街道。
潘红英回忆,医院最初提出让她住院治疗,她明确表示拒绝,仅希望开具少量安眠药帮助睡眠。“过了几天,医生说让我去复查一下,如果检查且无异常后,即可停药。”潘红英说,她前往医院复诊时,被医院的工作人员强行带入住院部病区,手机、身份证、家门钥匙、银行卡等全部随身物品被当场没收。
这次强制收治,持续了35天。
潘红英称,在住院期间,她无数次向医护人员申辩自己没有精神疾病,家中年幼的孩子无人照料,迫切需要回家。“所有的辩解,都被医护人员认定为精神病发作的典型表现,不仅不被采信,反而可能招致更严格的管控。”在孤立无援的境地中,潘红英借助其他患者的手机对外求救,才终于得以出院。
潘红英事后核实确认,此次强制收治既未经过她本人同意,也未依法通知其法定监护人。街道工作人员在不具备监护资格、未获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越权代签监护人相关文书。
2024年,潘红英与梁某的婚姻走到尽头,双方因离婚事宜、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核心问题矛盾进一步升级。当年4月15日,潘红英带着孩子找到梁某,索要孩子在校期间必需的伙食费,引发双方争执,随后梁某自行前往大溪沟派出所。
庭审提交的证据显示,梁某最初在派出所仅陈述夫妻日常矛盾、家庭琐事等普通纠纷,后续却改口称潘红英手持榔头追打自己。当日下午3时许,十余名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与警务人员一同进入潘红英的住所,将她带往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
长期的封闭关押、对孩子的牵挂与愧疚,让潘红英曾以绝食三天的方式进行抗争。医院面对绝食的潘红英,向梁某发送短信,告知患者存在自杀风险,若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潘红英说服梁某配合办理出院手续,于2024年8月19日离开医院。
这一次,她被强制收治126天。叠加此前的35天,潘红英在精神病院封闭被关押的时长,累计161天。

司法鉴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出院后,潘红英害怕再被带回精神卫生中心收治,于是她带着女儿前往外地,待了大约三个月。确认暂时不会再被强制送医后,她才鼓起勇气返回重庆。2025年2月,潘红英与梁某进行了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期间,潘红英向法院申请对自身精神状态进行司法鉴定。
2025年5月16日,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书显示:潘红英无明显精神障碍,无智力减退,能够清晰辨认自身行为的性质与法律后果,独立行使诉讼权利、表达真实意愿,被评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5年8月,潘红英以强制医疗违法为由,将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大溪沟街道办事处、大溪沟派出所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三被告将其强制送往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进行强制医疗的行政行为违法,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自己161天的非法关押讨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