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公安部网安局表示,公积金账户包含大量核心身份信息,非法买卖这些信息已涉嫌犯罪。

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破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等10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王某曾任职于某信息技术公司,利用维护公积金相关系统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了一批公民的公积金缴存信息,并通过社交网络向贷款中介、理财公司兜售,宣称“信息真实、可核验、可精准定位客户资质”。经进一步查证,王某等人累计向他人出售公民公积金信息500余万条。审讯中,王某对其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积金信息一旦泄露或被非法买卖,极易被不法分子用于精准电信诈骗、套路贷、虚假征信包装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公民的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造成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属于“情节严重”;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公民公积金账户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非法获取、买卖、提供此类信息的行为可能面临刑事追责。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请妥善保管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切勿随意泄露或交由他人使用,发现非法买卖公民信息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