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外地牌照救护车在转运一名危重病患时,途经信阳市浉河区某路段。一位网友看到后录制了一段视频,并配文“这是什么情况,马路上的救护车”,随后将视频发布到某短视频平台上。

该视频引起大量网友关注并留言。吴某、李某、马某、吕某等人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在视频下发表了一些不实评论,如“黑救护车,信阳最近丢了很多小孩”、“这种是偷小孩的”等言论。
2026年4月24日,浉河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发现吴某等4人的违法行为。五里墩派出所随即展开调查,确定了吴某、李某、马某、吕某等人的身份。经过进一步工作,吴某等4人先后到案。他们对自己故意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警方已依法对上述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26年1月1日实施,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散布谣言必受法律严惩。浉河公安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请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