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在“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栏公示了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9.13”轨道交通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的行政处罚结果。
2025年9月13日23时25分许,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返场维修的空载列车,在檀渎站开往豆姜站下行区间与4名保洁人员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同年12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绍兴“9·13”轨道交通2号线列车撞击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涉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相关批复和调查报告,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处罚档次为二档,裁量幅度也为二档。鉴于该事故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符合从重处罚的规定,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50000.00)的行政处罚。






